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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砖瓦行业团体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发表人: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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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支机构、协会会员、有关单位: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也反映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程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 [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精神,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推动砖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规定,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决定公开征集砖瓦行业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紧贴需求、服务发展。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应紧贴砖瓦市场发展需求,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行业急需标准项目,特别是行业管理及准入要求、应用技术要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等标准项目。

2、统筹协调、完善体系。协会团体标准是对现行砖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补充,由若干单位基于市场发展需求共同提出,需要在行业内根据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制定。

二、工作要求

1、协会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范,制定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协会团体标准由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立项、发布和实施。技术归口于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3、申报单位应联合多家行业单位共同组建标准工作组,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4、团体标准制定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

5、已立项计划项目,由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委员会跟进制定和组织审定。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将《项目任务书》、草案、查新报告等电子版、纸质版(1份)材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2、标准立项审查。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委员会、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立项。

3、申报时间。团体标准是协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提出单位随时申请,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审查,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制定计划。

四、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周  炫      联系电话:13709180382

                 徐琪姣       联系电话:15711063185

电子邮箱: 1029564005@qq.com 

           774344175@qq.com

委员会联系人:林 玲            联系电话:13319181823

电子邮箱:linling0723@163.com


附件:1、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

      2、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             

1521529747(1).png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docx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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