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门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会评审,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防火技术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 系 人:黄型纳
联系电话:0750-3286236
电子邮箱:jskfzx233@163.com
江标协〔2025〕13号公告 江门市标准化协会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防火技术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