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国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及配套清单的合规要求,解决企业在出口管制实践中面临的续航时间与抗风性能测试标准缺失问题。根据《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会于2025年10月10日组织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对团体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续航及抗风专项测试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进行立项评审。该标准由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与深圳宜安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起草,旨在明确受管制无人机在最大续航时间与特定阵风条件下稳定飞行能力的专项测试方法、统一技术指标与评定规则,为出口企业提供清晰的合规判定依据,为检测机构提供规范的操作指引,填补行业在出口管制合规性专项测试领域的空白。经审议,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抓紧落实并组织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要注重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春 1355497721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续航及抗风专项测试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续航及抗风专项测试技术规范》立项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