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2020】30号)的要求,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根据《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2月11日组织专家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对《城镇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期聚集形式工作基本要求》进行立项评审,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标准计划编号为:T/BSTAUM 0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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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期聚集形式工作基本要求》立项公告(1).pdf
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
2020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