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山东省老年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认真研究《“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机构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制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 系 人:张焱起
电 话:18660103688
邮 箱:sdlncybzh@163.com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66号民政大厦西院五楼
标7号文-关于对《“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机构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