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卫健委紧急出台疫情防控地方标准12项,并于2月29日正式实施,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标准供给。
标准是制度的延伸,也是实践的成果。本次首批出台的疫情防控12项地方标准内容涉及疫情防控管理、卫生消毒要求等,涵盖农贸市场、公共场所、养老机构、工业企业、学校、社区等民生重点领域和复工复产保障要求,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总结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又结合浙江疫情防控实际,吸收“五色图”“健康码”等首创经验,同时,启动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协作机制,吸收江苏等地方标准做法。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发布疫情防控系列标准,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为更科学、更精准疫情防控和企业快复工、快复产提供标准供给和技术支持。

附件:
DB33/T 2241.1-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1部分:公共场所
DB33/T 2241.2-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2部分:学校
DB33/T 2241.3-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3部分:医疗机构
DB33/T 2241.4-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4部分:农贸市场
DB33/T 2241.5-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5部分:工业企业
DB33/T 2241.6-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6部分:社区
DB33/T 2241.7-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7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
DB33/T 2241.8-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8部分:公共厕所
DB33/T 2241.9-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9部分:养老机构
DB33/T 2241.10-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10部分:防控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