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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监局落实新法有举措

发布时间: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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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3日,北京市质监局印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经费使用暂行办法》(京质监办发〔2018〕13号)并实施,该《办法》是新《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实施后北京市在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领域出台的第一个制度性文件,是贯彻落实新法要求的重要举措,填补了北京市标准化试点示范经费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

  该《办法》作为创新举措,将专业督导工作制度化;作为政策引导,有利于推动区政府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作为制度建设,强化了标准化试点示范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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