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27号)精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5日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河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46号)。河北省就推动第二阶段标准化工作改革,从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精简优化推荐性地方标准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全国其他地方也在积极采取措施,细化第二阶段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抓紧贯彻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