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泰州市气象局牵头起草的《河蟹养殖气象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江苏省水产学会
2025年10月17日
关于《河蟹养殖气象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